发改委:企业可债券融资建保障房
来源:京华时报 2011-06-29 编辑:唐丽萍
本报记者周宇 >>北京落点 投融资公司已经获准组建 昨天,记者从北京市住保办了解到,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组建方案》已经通过,近日将对社会公布。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,吸引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房,需要有合格的融资主体,但政府不能作为融资主体。为此,北京市将组建符合融资主体身份的公司,吸纳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。 去年底,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向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提交了发行首只“公租房基金”的方案。据介绍,这只基金属于私募基金,不对个人开放,但百姓可间接进行投资。经测算,这一基金的预期收益在5%-12%之间。 据了解,与首只“公租房基金”类似,北京组建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成立后,可通过发放基金、债券等金融产品,吸收社会资金,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。 本报记者翟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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