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开展红色文化活动无疑有着独特的优势,给重庆的红色文化活动泼上这么一瓢凉水,丝毫没有贬低红色文化的意思,而是因为对红色文化的“器重”。按理说作为开展红色文化的倡导者和组织者,重庆市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践行红色文化所蕴含的精神,但重庆市仍然有腐败现象的。记忆中重庆的红色文化活动始于2009年,重庆高院院长钱锋在2010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说,一些法官8小时外醉生梦死。而不久前刚刚去职的重庆江津区委原书记王银峰,在任期间更以“衙门”“风水”和“作对”的奇谈怪论,引起公众和舆论的广泛批评。不需要拿更多的例子来说明,相信重庆的法官还有王银峰,应该也都积极地参与了红色文化的活动,但怎么就没有熏陶出健康、高雅或者高尚的精神世界?
这样说不是要否定红色文化,只想说明红色文化不是灵丹妙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。红色文化进监所,应该是创新也是好事情,相信会对促进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,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起到积极的作用。但是把在押人员参与红色文化传播活动的情况,作为立功受奖减刑假释的一个重要依据,可能有些过头了。历史和现实的教训都反复证明,期望越高,往往落差越大。参与红色文化传播,并非思想境界就高了,就像其他参与红色文化的官员们,依然也会腐败一样。教育改造还得遵循因人施教、对症下药的原则,在押人员是否立功受奖和减刑假释,还是要以教育改造的实效来决定,而不能以是否参与红色文化的传播来衡量。否则,可能被人利用和钻空子,不恰当地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,那就非功而是过了。(逗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