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三:男方所持有的股票、存款等财产不得低于100W。
如果前两条均能满足的话,我想这一条应该不成问题,但问题却在于,婚姻有时也很类似于风险投资,正如我们在交易所中经常看到的那句警示语:“股市有风险,投资须谨慎!”
条件四:婚后收入都归女方保管。
一手抓房权,一手抓财权,可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。引用交易者的思维,这叫“很好很成功”;而引用消费者的思维,这就叫“很雷很暴利”。
条件五:女方父母家人每人一台EPC,方便与女儿视频联系,并满足全家随时随地上网看大片、玩游戏的娱乐需求。
为女方父母家人每人配备一台EPC,既能随时沟通情感,又能享受一把“公款消费”,真可谓悠哉乐哉幸福哉,不过呢,咱中国有句老话叫“物极必反”。奉劝诸未来女婿们,在给年势已高的女方父母配备如此之高科技产品的时候,一定要附上一条:娱乐须节制,健康最重要。反之,乐极生悲,那可真叫吃嘛嘛不香噢。
条件六:男方每年回家探亲不得超过一次。
常言道:知足者常乐。我现在也将这句话送给这位福州丈母娘的未来女婿,知足吧,住家庭比住监狱强多了。
条件七:每年出资安排女方父母旅游一次,江浙沪以外省份,每2年一次出境旅游。
建议在旅游前做一次身心大体检,看看在遭遇劫匪 时有没有抗击打的体魄 ,在天灾 降临时有没有抗恐惧的心理 ,在空难 发生时又没有没直赴黄泉的胆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