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一家失物招领公司,推出一项有偿招领业务,没想到此举却引起当地市民的种种道德非议(见9月26日《扬子晚报》)。
捡到失物交还失主,而且不求失主的什么回报,这是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要求。由于有偿招领有违传统道德,所以这个业务一经推出,就引起人们的争议和关注,也就毫不为怪了。然而笔者觉得,失物招领市场化完全可行。
失主在财物丢失和被盗后,丢失的不仅仅是钱财,而且有时候还有对于失主非常有用的,各种重要票据和一些重要信息。尤其是一些失主丢失的,诸如身份证、信用卡之类的东西,这些东西对于外人来说,无关紧要毫无价值可言。而对于许多事主来说,却是至关重要的东西。
对于一些事主来说,当然是希望在找回自己失物的过程中,拾物者不索取任何回报。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拾物者在找寻失主的过程中,不仅要占用自己一定的时间,有时候还需要打电话联系失主,有时候还需要车马劳碌的奔行。面对如此高昂的成本,也许拾物者就抱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心态,把捡到的失物随意处理掉了,这样也许失主的失物就永无出头之日了。
而失物招领公司,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公司。公司需要支付办公费、人员开支、水、电、电话费等开支。在推出有偿招领业务的过程中,收取一部分费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而且对于失主来讲,自己有偿招领的东西,对于自己来说都是有价值的东西。谁会花钱领一件对于自己来说,没有任何用处的物品。
免费招领当然好,可是越是免费的东西质量就越难以保障,许多人不愿意干受累不讨好的事情。免费招领是一种境界,这种境界只靠道德约束,是难以保障的。免费虽好,就在于享受者众,愿意付出者少。而有偿招领业务,正是引导人们用自己的付出,获取一定的物质回报,使得更多的人从不愿意做好事,到愿意做举手之劳的好事。(季建民)